植物人怎么解除婚姻(植物人的配偶可以提出离婚吗)

经典散文2024-02-20 13:57:290
丈夫成植物人4年,妻子获准离婚该不该?有没有好的办法可以解决困难?

江苏法院公布了一起离婚案例,丈夫因为车祸成了植物人,但是几年时间依然没有好转,而且也没有苏醒的迹象,于是妻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法院,对于这起案件予以准许,可能很多人觉得这个妻子无情,但是他已经尽心尽力的照顾丈夫几年时间了,但是他的丈夫苏醒的可能性应该很小,所以才会向法院诉讼离婚吧,这名女子和她的丈夫结婚之后生下了一个孩子,但是丈夫因为交通事故导致重伤,后面就变成了植物人,因为需要持续治疗,所以家里面已经负债累累了,于是妻子只好选择外出打工,丈夫与孩子全部都交给老人照料,即使是这样,一家人的生活还是十分的艰辛,但是丈夫的病情依旧没有好转,于是妻子想要提出离婚。

因为法院认为这名男子一直处于植物人的状态,所以夫妻之间是无法交流的,也就是说夫妻生活名存实亡,所以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法院对于这起离婚案是予以准许的,并且这名女子表示会,每个月给丈夫一定的辅助费,而且同意孩子由爷爷奶奶照顾自己会承担儿子的全部抚养费,其实这名女子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他不仅要支付政府的医药费,而且还要承担孩子的各种费用,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做不到的,所以法院对于这件事情已经准许了。

其实我们没有经历过这名女子,经历的事情永远都理解不了他的心里到底是怎样想的,那段时间应该会很困难吧,因为丈夫突然之间变成了植物人,所以让他感到特别的迷茫,于是一个人外出打工既要支付丈夫的医药费,还要承担孩子的各种费用,其实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很辛苦的,但是过去了这么多年,丈夫还是没有苏醒,所以他也心如死灰了。

丈夫成为植物人婚姻关系可否解除?

丈夫成了植物人并不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其实是没有的,在这种情况下,从道德上讲,你更有照顾丈夫的义务。

男方意外成为植物人,女方提出离婚,请问:离婚财产分配怎样照顾男方?

一是婚姻关系可以解除,但必须对丧失民事能力与生存能力的弱势方的后续生活作出安排,而且需要先变更监护关系。在财产分割上要最大限度的照顾于弱势一方。

我遇到过这类问题,是男方父母承担了监护责任,伤者是工伤有工伤待遇(本人社保工资和护理费),女方带走孩子自我抚养孩子,没有要家产。后单位为老人和工伤者解决了居住房,老人又将伤者家房处分了,把钱让儿媳拿走养孩子,两老人护理植物人儿子二十多年,不为组织添麻烦(但当地党委和各部门都关照老人),在乡邻中留下好的口碑,被评为当地道德模范十大感动人物。

妻子能不能将植物人丈夫遗弃

不能遗弃的。

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遗弃植物人丈夫是触犯法律的。但妻子可以通过起诉来与丈夫离婚,解除婚姻关系。。这是法律允许的。如果判离,你再寻找新的生活伴侣。

所以,是不能将丈夫遗弃的

配偶成了植物人怎么离婚

法律分析: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⒈ 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间歇性精神病病人⒉ 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的,必须在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⒊ 作为离婚案件的被告的:⑴ 如果其精神状态出于正常阶段,由其本人亲自参加诉讼;⑵ 处精神状态不正常阶段,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有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植物人等。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只能通过诉讼进行,而不能协议离婚,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民事活动,其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为无效的意思表示。而诉讼离婚,也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处的诉讼地位不同而不同: 一、作为被告应诉⒈ 谁可为其诉讼代理人配偶(正常人)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除了配偶外的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如果法定代理人之间相互推诿的,由法院指定一人代为诉讼。 ⒉ 代理诉讼的目的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⒊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⑴ 诉讼代理人不能对是否同意离婚作出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公民以婚姻自主权,由公民自主决定婚姻问题,他人不能替代;是否离婚只能由法院根据婚姻状况及感情破裂程度,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 ⑵ 诉讼代理人处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不得侵犯其利益代理人在诉讼中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财产作出放弃、对债务进行承认的,以不得侵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为限,否则代理人对财产作出的处分行为无效,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丈夫成为植物人婚姻关系可否解除

不可以。反过来想一想。如果你成为植物人。丈夫是否可以抛弃你。断卦结论:不可违反道德,一日夫妻百日恩。建议与公婆,你们共同的子女沟通一下,会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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